一是做好“三排查”。定期进行排查,发现存在散煤、燃煤锅炉等情况,立即进行暂扣、拆除;组织各村村组干部对村内散煤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立工作台帐,确保排查到位;成立夜班排查小组,对辖区内所有经营单位特别是餐饮业及流动商贩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无遗漏,排查一项、入帐一项,真正做到底数清,任务明。
二是坚持“两加强”。加强督导力度,成立各村(社区)散煤治理工作群,每日将排查结果及台账发至群内,切实提升“禁煤”工作治理实效,全面打造禁煤区;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辖区LED显示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大力宣传散煤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必要性,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三是坚持“一承诺”。针对辖区未拆迁村庄及临时安置区,联合村组干部进行入户调查,签订禁煤承诺书,一家一查,一户一表,确保不漏一家,全面禁煤。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120余人,签订承诺书650余份,排查辖区餐饮业及流动商贩20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