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中牟县村(居)民自治机制,县民政局加大对各乡(镇、街道)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开展情况加大督导力度。同时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分期进行指导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4个乡(镇、街道)都出台了《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办法》,有180个村(社区)已经修订完善了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