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4992/2016-00134
  • 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工作
  • 2016-10-06
  • 2016-10-06
大孟镇三举措治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

秋风响,蟹脚痒,又到一年蟹肥时。产自中牟县雁鸣湖的大闸蟹因蟹肥、黄多、味道鲜美而享誉省内外,每年的九、十月份,到雁鸣湖品尝、购买大闸蟹的游客络绎不绝。然而有的商贩为了招揽生意,竟把大闸蟹搬上了郑开大道、景观大道等交通要道。这些商贩大多来自附近的村庄,交通意识淡薄,所摆摊点占去一个车道,再加上个别买大闸蟹的车辆临时停靠,不仅严重影响了道路的通行能力,而且还埋下了极大的道路安全隐患。为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预防因占道经营诱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大孟镇政府“三举措”对镇域主干道两侧的大闸蟹零售摊点占道经营进行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县食药局、工商局、县综合执法局、镇执法队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做好整治工作。录制音频文件下发给每台巡逻车,在巡察过程中不间断播放。

二、加强监督执法。针对郑开大道、景观大道两侧的流动摊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治理过程中,联合执法人员步行十余里,对沿路摊点逐一整治,对违法摊点的遮阳大棚、电子秤等物品,该收缴的收缴,该劝离的劝离。先后取缔大闸蟹零售摊点50余处,劝离摊贩80余人,强制扣押机动车1辆,电动车5辆,电子称20余个,遮阳棚10余把,消除了因占道经营而带来的交通事故隐患。

三、建立长效机制。成立了联合执法专项小组,对镇域范围涉及的占道经营、流动设摊等问题进行日夜巡查,加大执法和打击力度,并建立了一系列的巡查、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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