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274/2016-00145
  •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
  • 2016-10-08
  • 2016-10-24
  • 议案
  • 韩发〔2016〕70号
韩寺镇2016“慈善乡镇行”活动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韩寺镇区域内各入驻企业:

为扎实开展好第九个“郑州慈善日”,全面落实中牟县2016“慈善乡镇行”活动,加快推进全镇慈善事业发展,更好地帮助贫困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经研究,决定开展韩寺镇2016“慈善乡镇行”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统领,以“安老、抚孤、助残、济困、助医、助学”为工作宗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制度规范,全民参与,专业运作”的方针,注重宣传教育,弘扬慈善文化,增强社会各界和公民的慈善意识,培育发展慈善项目,加强基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胡慈善公益活动,逐步在全镇形成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围,推动我镇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活动主题

韩寺镇2016“慈善乡镇行”。

三、活动时间

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30日。

四、活动范围

以各村、各镇直部门为主体,组织区域内的单位,企业、学校、社会组织及居民开展慈善捐款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胡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韩寺镇2016“慈善乡镇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乔松伟    

常务副组长:郭宏领

副  组  长:孙海霞  陈书杰  尹志刚  张林峰  董国增 

            王会强  李  欣  万彦峰 郭书岭  蔡颖颖

            杨玉荣  刘小奇    

成      员:各村支部书记、各镇直部门负责人、各站所负

            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所,由郭庆元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活动内容

各村及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慈善宣传栏有等方式,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慈善宣传活动,宣传关于国务院的一些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人的捐赠凭县慈善总会出具的河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公益性捐赠专用票据,在税前可以按一定比例减税。大力宣传“凝聚人心、共筑和谐”的慈善文化,使慈善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调动广大企业、单位群众自愿捐赠的自觉性、积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七、捐赠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按照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郑州慈善日”的要求,善款的募集工作本着“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提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出相当于1天的经费开支或节约的经费;提倡各类企业捐赠1天的利润;提倡在职干部职工捐赠1天的工资;提倡学生捐出1天的零花钱或做一件好人好事。为避免多头募捐,各单位、企业和个人募捐一次,韩寺镇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捐赠款的收集工作,收集后统一交县慈善总会,县慈善总会对款项进行集中管理,定向用于捐助单位的救济工作。我镇拟定于10月10日召开全镇慈善捐款大会,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可先行组织本单位的募捐工作,由单位安排负责人在全镇的捐助大会上统一捐助,各单位要将捐助人的姓名和金额写好在大会上一并上交。募捐大会现场接受现金捐赠,大额的可转账至中牟县慈善总会账户,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中牟支行、中牟县慈善总会1702027009200011556,注明韩寺镇慈善捐款,转账的单位请将银行出据的进账单及时交镇慈善办,镇慈善办统一交到县慈善总会换正式票据,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制作捐款展示牌,规格统一为1500px×40 cm红底黄字,写上单位名字和捐款数额,到时在镇举行的募捐大会上进行展示。

八、善款的管理和用途

活动募集的善款在管理使用上坚持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由县慈善总会向捐赠单位(个人)出具河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公益性捐赠专用票据,并利用县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等平台,将捐赠数额及捐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全社会监督。

募集的善款定向用于全镇的安老、抚孤、助残、济困、助医、助学等慈善活动。目前,我镇共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人群80余人,大部分因无钱医治而延误病情;因家庭贫困而就学困难的学生达160余人;更有很多因残疾、疾病、意外事故而致贫的家庭,他们只能艰难地生活在贫困线下。截止目前,我镇需救助的贫困家庭共有90 余户,230余口人,救助资金缺口达60余万元以上,爱心单位和个人的捐助将对我镇的弱势群体得到及时帮助。

九、活动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抓紧抓好,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圆满完成韩寺镇2016“慈善乡镇行”活动的目标任务。要先期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和居民的劝募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各村要充分发动干部、党员、爱心群众及在外工作人员进行募捐。

加强监督,公开透明。善款使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公布捐赠数额和救助项目及对象,接受社会的监督。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监督捐赠款管理使用情况,并将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016年10月8日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