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258/2016-00020
  • 中牟县司法局
  • 司法
  • 2016-09-19
  • 2016-09-19
人民调解

我认识一位普通的共产党员,她在平凡的基层司法岗位上,默默奋斗了6个年头,先后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98起,成功率达到95%,使濒临破裂的67对夫妻重归于好,36起剑拔弩张的纠纷化险为夷,31起民转刑的案件得到有效控制,35名刑满释放人员得以妥善安置。她,就是大孟镇湾张村的人民调解员——万新梅。   

万新梅同志曾经是一位企业的女工,是一名镇里的统计员,2007年,由于她工作认真,开朗泼辣,善于言辞,组织上让她担任了人民调解员。她所在的镇是全县的一个大镇, 30个行政村,点多面广战线长,人多事烦情况杂。在这样一个大镇工作,就是男同志都会感到吃不消,更何况她一个女的,而且是在司法岗位上。她所面对的,不是吵嘴打架,就是矛盾纠纷;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为了解决一件纠纷,为了化解一个矛盾,她骑着一辆老式的“永久牌”自行车,动辄披星戴月,栉风沐雨,翻山越岭,迎难而上。一个矛盾化解了,另一个纠纷又出现了,她又要开始新的奔波。几天吃不上一顿正时饭,几日睡不上一个囫囵觉。人们都说,她对工作有一种认真负责的精神。   

她深知,干好这份工作,让矛盾的双方心悦诚服,单凭自己满腔热情和良好的愿望是不行的。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她先后自费购买了2800多元的法律书籍,订阅了10余种报刊杂志,如饥似渴进行学习,使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了司法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为了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她还举办了20多期村民法律培训,并把自己搜集到的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让自己的外甥女做成录音带,走到哪里就免费宣传到哪里。人们都说,她对学习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   

司法体现着公平,体现着正义。人民调解员经常处于矛盾的前沿,处于危险的境地。有一年,村里在进行街道拓宽铺油时,一户村民仗凭着自己兄弟多、势力大,拒不执行村里拆迁安排,村里多次做工作也无济于事。为不影响施工进程,决定强行拆除。这家人知道以后,召集十几个人亲戚手拿铁锹、棍棒,虎视眈眈站在工地,准备动武。一时间,剑拔弩张,谁也不敢上前。万新梅知道以后,马上赶到现场,不顾个人安危,夺下了他们手中的家伙,制止了事态的发展。随后,又把他们叫到村委会,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政策,严厉地指出问题的严重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4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这帮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内疚地说“我们是农民,平时不注意学法,总以为祖上留下的宅基地谁也动不得。要知道法律,我们绝不会这样蛮干!”人们都说,她在危难的时候,有一种大无畏的精神。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万新梅凭她认真的工作,非凡的成就,赢得了领导的好评和大家的称道。她多次被上级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调解员、模范共产党员。

这就是万新梅,我身边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她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她辛勤的工作,维护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诠释着“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体现着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充分把网格化工作落实到实处。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党徽在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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