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政文[2011]113号文件精神,由县企改办牵头,县工信委、县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共同参与,从2016年9月份起开始办理2015年度县属国有集体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