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8862938/2016-00042
  • 郑州市雁鸣湖生态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秸秆禁烧,宣传
  • 2016-09-06
  • 2016-09-06
雁鸣湖管委会开展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活动

 近日,雁鸣湖管委会出台了《郑州市雁鸣湖生态示范区2016年秋季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责任分工、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执行24小时督导,确保秋季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圆满完成。具体工作如下:

一、 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2016年8月31日上午)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巩固提高、创新增收”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奖惩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因地制宜,综合施策。

1、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本示范区实际布置辖区禁烧工作,制定严格的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制度。    

2、由管委会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成立禁烧督查组(组长:宋玉胜;组员:彭程、杨军民。)全方位检查督导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秸秆禁烧宣传、巡防扑救组(彭程、杨军民及各企业负责人),全面开展有效的防控工作.

 二、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杆禁烧工作,从8月16日起到12月31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8月16日至12月31日,各企业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明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企业员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禁烧秸杆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时间为8月31日至12月31日,管委为禁烧督查组定期到企业巡回检查,把检查工作的情况记录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设立夜间调控值班组(关键时期)

 彭程    杨军民

四、秸秆禁烧工作奖惩措施及宣传工作

(1)奖励措施:凡是在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期限内,未烧一把火的,给予企业负责人每人200元工作通讯费。

(2)处罚措施:在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期限内,凡是发现有焚烧情况的,对各企业焚烧户处罚白天800元晚上1000元,同时限制其来年的环评资格。

(3) 宣传发动:从今日始积极做好年度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召开有关会议做到企业员工人人皆知。将宣传横幅在各企业公司醒目位置挂好,工作人员戴上红袖章带上电喇叭到企业范围内进行宣传工作,秸秆禁烧期间所有工作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正常通话以应对突发情况,凡是发现停机、关机者罚款每人50元。

五、秸秆禁烧工作启动时间及工作方式

从8月31日开始对照以上制度全面落实执行进入工作,白天所有企业负责人到各自的企业内开展工作,要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小组防控措施,秸秆焚烧督导组要全天候巡查防控,要动员每家企业定点防控不留空白。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杆行为,在示范区内形成人人参与秸杆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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