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上级来电来文能够第一时间报送镇主要领导,并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落实,防止文件、会议、来电等出现掉空或延误现象,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韩寺镇来文来电办理制度。
1.来文指上级单位、部门从信息平台发来的文件、办公室从上级单位领取的文件、办公室接收的上级单位、部门来电。
2.党政办收到文件时,及时进行登记并填写传阅件。县委办下发的文件和县级以上单位下发的文件,由党委书记签发,分管副职落实。县政府下发的文件、县直各局委下发的文件,由镇长签发,分管副职落实。
3.收到的文件需要全体班子成员传阅的,办公室负责将文件复印送达到每位班子成员。
4.来电会议通知,需党委书记、镇长参加的会议,请示党委书记后通知;需其他班子参加的会议,请示镇长后按要求通知;业务站所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请示分管领导后,按要求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