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11688/2016-00119
  • 中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工作信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 2016-08-08
  • 2016-08-23
县建设局六项措施扎实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一、坚持“零容忍”,依法严管重罚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顶格处罚;对拒不改正的违法事实,按日连续处罚;对性质特别恶劣的,上报县政府,由县国土、规划、环保、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其存在的各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实施行政处罚;涉嫌治安违法的,依法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重点监督

深入分析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并通过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交叉检查、专家检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诚信奖惩机制

一是将建筑扬尘整治工作纳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对实施建筑扬尘整治精细化管理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进行企业诚信评价奖励加分。二是对被评为文明施工先进工地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进行企业诚信评价奖励加分。三是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建筑业企业,不得参加各级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评选,并依情节轻重,给予记不良记录、暂缓建筑业资质审批、启动资质动态核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理。五是对扬尘污染管控措施不力,问题严重频发的施工企业,列入中牟县建筑市场信用“黑名单”,限制在中牟县参与招投标。

四、实施未达标惩戒制度

严格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的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开工后必须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对工程施工扬尘问题实行“四个最严”和“七个一律”,即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检查、最严厉的处罚;对所有扬尘污染不达标的施工现场一律曝光、一律计入不良记录、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上限处罚、一律缓批资质、一律限制招投标、一律通报属地监管单位。情节严重的,报请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全面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管。依托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在主要扬尘点及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和扬尘检测仪器,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建设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数字移动执法处理系统,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全天候在线监控和监测。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制度。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调整增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同时建立专款专用制度,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一次性存入施工企业银行专用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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