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狼城岗镇接到县大气办关于养殖场粪污水直排交办的通知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主要领导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养殖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照县大气办的问题整改要求,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明确任务
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之前全部整改完毕。通过一系列措施,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养殖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二、完善台账
由镇包村领导田镇长带队,镇包村队长、网格员、全体村组干部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完善的台账。工作中要认真细致,数字精确,实现精细化管理。通过全面摸底,全镇共有养殖户252户,辛庄62户。
三、具体措施
(一)对全村62户养殖户下发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逐户签订整改承诺书。
(二)采取“两步走”的整改措施,限期把污水粪便处理干净,达到排污标准。1、改造排污池,把排水、排粪池进行硬化或用塑料薄膜隔开,防止粪便下渗,污染地下水。2、对产生的粪便进行处理。搭造粪便晾晒棚,用塑料薄膜覆盖,防止下雨粪便乱流,减少大气污染。对地方狭窄的腾出一个圈舍晾晒粪便并集中存放。
四、严肃纪律
包村干部及村组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做好养猪户的思想工作,深入动员各养猪户对养猪场进行整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强化后续服务,落实长效措施。
进一步加强后续服务管理队伍力量,完善后续服务管理机制,提高后续服务效率和质量。研究建立已治理场户治污设施设备老化、破损的维护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