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5980285/2016-00024
  • 中牟县综合执法局
  • 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2016-07-19
  • 2016-07-19
  • 2016-07-19
铁腕治污 露天烧烤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效果显著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露天烧烤及餐饮业油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治理标准、原则、推进机制和考核办法,通过集中整治、督办查办、例会推进等工作方法,全县露天烧烤及餐饮业油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治理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属地管理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因我县采取“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原则,我组作为行业主管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将专项治理工作同步筹划、同步推动、同步落实。各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在辖区范围内“拉网式”、“地毯式”管理,齐抓共管,用环保责任分担机制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持久战。

(二)部门联动原则。与县环保局、县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有利于推进大气环境治理改善的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

(三)严格标准原则。全面取缔炭质等高污染燃料的露天烧烤,经过加装净化装置改用清洁能源的烧烤摊点一律退店经营,并设置专用油烟通道;对我县辖区内的餐饮业油烟污染加装符合油烟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并设置专用油烟通道。

(四)打防结合原则。采取打防结合、集中整治的工作方式,本着“早准备、早介入、早防范”的原则。加强夜班巡查,连续作战,确保出现一处、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对久治不绝、经常反复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同时不断加强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常态化。

二、工作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通过新闻媒体报道、悬挂宣传条幅、移动宣传车巡回广播、口头宣传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全面深入的宣传我县专项整治露天烧烤的相关通知、规定,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提高全民思想意识。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

对全县范围内露天烧烤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自查自纠问题台账、完善相关信息、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县城建成区和各乡(镇)、街道、园区的治理工作,按照建立台账、告知整改和集中整治三个阶段,围绕工作目标,自行整治。

(三)联合行动、专项整治

建成区的治理工作,按照专项组统一部署,进行多部门联合执法1次,执法局自行组织集中行动54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70人次,车辆653台次,登记保存烧烤用品276件,没收烤炉47个、其他烤(炉)车7辆。截至2016年7月15日,建立城区露天烧烤自查问题台账46家,现已全部取缔;城区油烟污染自查台账395家,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建立乡镇(街道、园区)露天烧烤自查问题台账134家,餐饮业油烟污染自查台账221家,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含部分停业)。

(四)强化督查排名、推进落实

成立专项治理督导小组,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及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巡查问题台账,及时回馈相关信息至各个问题的属地政府。督察督办实行明察暗访、日督查、周通报、月考评排名。期间进行56次专项及突击督查,下发26期督办通知,对排查中存在问题的露天烧烤和油烟污染严格实施监督整改。进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专项治理排名7次(每月1次),并将考核排名结果上报县大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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