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11688/2016-00107
  • 中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工作,工作信息,扬尘治理,建筑工地
  • 2016-07-20
  • 2016-07-22
我县召开扬尘治理不达标建筑工地集中约谈会

2016年7月14日上午10:00,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四大班子机关综合办公楼12楼会议室,召开中牟县扬尘治理不达标建筑工地集中约谈会议,对我县27个建筑工地和园区道路扬尘治理不达标工地进行集中约谈。县大气办、住建局、国土局、公安局、规划中心、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副职,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扬尘治理工作分管领导,27家不达标建筑工地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党委委员袁喜亮主持。

会上,袁喜亮首先传达了潘开名县长和卢志刚副县长在牟建扬尘领〔2016〕17号文件上作出的重要批示,随后对27家扬尘治理不达标建筑工地进行了约谈,对目前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限定的最后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整改标准、限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严重后果、属地监管的职责等提出明确要求。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27家扬尘治理不达标建筑工地发出最后通牒,限定7月17日为最后的整改期限。7月18日开始,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式验收,对仍未整改到位的建筑工地,将采取更加严厉的综合行政管理措施。

县环保局副局长张彦波代表县大气办,对我县当前面临中央、省、市、县督查风暴的严峻形势进行了通报。

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县住建局局长张伍发最后强调:一是要认识到位。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充分认清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确保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各建筑工地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自身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下定决心,在限定的最后期限内高标准整改到位。二是要措施到位。27个不达标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高标准落实到位,要对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18条具体标准,逐条对照、逐项整改。三是要责任靠死。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承担属地主体整改责任,安排专人对不达标工地进行全天候值守,督促整改,严禁开展除整改以外的施工活动;住建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建筑工地的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各司其职,确保高标准整改到位。四是要惩治到位。对限定的最后整改期限内仍不达标的建筑工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将采取更加严厉的综合行政管理措施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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