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18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文明委〔2016〕5号)要求,作为“县容县貌”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之一,我局结合自身职责,在商贸领域开展“县容县貌”整治的一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落实方案,周密部署。研究并制定《中牟县商务局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县容县貌整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召开由各科室长参加了县容县貌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就我县商贸领域县貌县貌整治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组织河南万邦物流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牟大厦等重点商贸企业,通过悬挂条幅、播报流动字幕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县容县貌整治系列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县商务局选派人员组成工作组,对重点场所县容县貌整治宣传活动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有关企业能够按照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严格标准,做好创建。按照《中牟县商务局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县容县貌整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要求,我局制定了大型商场超市县容县貌整治标准,从环境卫生、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等9个方面,对大型商贸超市提出了明确要求。从目前检查情况来看,中牟大厦、泰安商场等都能够按照标准开展创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全县县容县貌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职责分工,重点做好县容县貌整治工作宣传,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做好公共场所的县容县貌整治工作,继续把我县商贸领域县容县貌整治工作向前推进。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