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村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扎实贯彻落实好县大气污染防治的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大气污染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扬尘等大气污染等问题,根据县大气办自查自纠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完善政府统领,部门联动、企业自治、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全面推进各类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以“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限期完成”为原则,加快重点污染源治理,迅速扭转我镇大气污染现状,确保我镇环境空气质量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保障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镇政府研究,成立了韩寺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乔松伟 党委书记
郭宏领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孙海霞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陈书杰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尹志刚 党委副书记
张林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董国增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会强 副镇长
郭书岭 宣传员
李 欣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蔡颖颖 工会主席
杨玉蓉 司法所长
刘小奇 综治中心副主任
万彦峰 组织员
吕云峰 派出所所长
镇各村负责人、各站所负责人、包村干部均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同等责任。
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和审议我镇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完成各类大气污染因素,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责任分工(已开展工作及分管单位)
1、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社区办、规建办、村)
2、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土地所、拆迁办、村)
3、道路施工扬尘治理(公路所、施工方、村)
4、渣土运输车治理(创建办、巡消中队、派出所)
5、露天烧烤治理(创建办、工商所、巡消中队)
6、餐饮业油烟治理(食品办、工商所、创建办)
7、辖区道路扬尘治理(创建办、环卫大队、村)
8、涉气工业企业治理(企税办)
9、油气综合回收治理(企税办、巡消中队、派出所)
10、水环境污染治理(农办、自来水厂)
11、土壤污染治理(农办、镇国土所)
12、新法规新标贯彻落实工作(镇环保办、司法所)
13、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镇网格化管理办公室)
14、环境信访投诉等办理落实工作(镇环保办、司法所、镇办公室)
五、存在的问题
部分施工单位和所在村辖区内还未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对于辖区、工地内的土堆、料物覆盖不到位不彻底,施工区域还存在洒水次数频率少,还存在扬尘现象。
六、保障措施
(一)扬尘治理方面
重点整治:线性工程不落实全线围挡和覆盖、拆迁工地狼烟动地、违建搅拌站关停拆除不到位、渣土车和各类运输车带泥上路和抛洒、工地和道路出入口没有全部硬化、道路机扫率低和二次起尘、建筑和线性工地7个100%落实差。
(二)煤烟治理方面
重点整治:偷烧垃圾秸秆、违规燃煤锅炉关停拆除不到位、露天烧烤反弹严重、餐饮油烟净化装置不使用。
(三)有害气体治理方面
重点整治:黄标车老旧车淘汰、重型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加油站油气回收、喷漆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有机物挥发、畜禽养殖业粪污水发酵污染。
七、攻坚整改标准
(一)扬尘治理方面
1. 建筑工地必须达到的标准
①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治理方案,建立清扫洒水保洁制度和工作台账。
②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标示牌,注明监管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③施工工地必须符合“7个100%”治理标准,即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物料堆放覆盖率100%、路面硬化率100%、车辆冲洗率100%、湿法作业率100%、运输车辆密闭率100%、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立网100%安装,达不到“7个100%”的一律不得开工;开挖土方清运时必须委托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车辆出场必须清洗,不准带泥上路;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全程密闭;风力在四级以上(含四级)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
④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监控录像,录像内容必须保存7天以上,随时备查。
⑤主体责任单位必须派出人员值守工地,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到位,并及时上报,防止扬尘污染。
2.拆迁工地必须达到的标准
①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标示牌,注明监管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②拆迁工地周围必须设置围挡(主干道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高度不低于2米);拆迁时必须实施湿法作业;拆迁垃圾必须全覆盖;在清运垃圾时必须委托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车辆出场必须清洗,不准带泥上路;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全程密闭;风力在四级以上(含四级)时,拆除、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必须停止作业。
3.道路施工工地必须达到的标准
①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治理方案,建立清扫洒水保洁制度和工作台账。
②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标示牌,注明监管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③工地全线必须设置围挡;出入口必须硬化,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开挖土方必须全覆盖;风力在四级以上(含四级)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
④主体责任单位必须派出人员值守工地,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到位,并及时上报,防止扬尘污染。
4.道路清扫保洁必须达到的标准
①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每个路段必须进行分片包干、明确责任人,建立责任制度和工作台账。
②提高道路清扫机械化率,推广湿式机扫。城区及园区每天至少清扫2次,主干道洒水降尘覆盖率达到100%,次干道洒水降尘覆盖率达到80%。城乡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确保道路干净不起尘。同时,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加清扫频次。
③对破损路面进行改造或罩面处理;及时清理隔离带内垃圾;禁止在路面及道路两侧焚烧落叶、杂草、垃圾等杂物。
5.搅拌站必须达到的标准
①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制度和工作台账。
②出入口必须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标示牌,注明监管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③生产车间、物料车间必须全封闭;物料必须密闭运输;场区内路面必须全部硬化;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设备,配备清洗保洁人员,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④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监控录像,录像内容必须保存7天以上,随时备查。
⑤有土地手续但无生产资质的,必须停工整顿,完善相关手续;无土地手续的搅拌站,按违法建设予以拆除。
⑥主体责任单位必须派出人员值守搅拌站,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到位,并及时上报,防止扬尘污染。
6.渣土车运输必须达到的标准
①必须建立渣土车信息动态管理台账,做好备案登记。
②所有登记在册的渣土车必须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顶灯、统一标识、统一GPS定位、统一安装软质后拉式全密闭机械装置。
③严禁不经冲洗带泥上路,严禁封闭不严沿途抛洒,严禁不按规定路线超载超速行驶,严禁黑渣土车上路行驶。
7.裸露扬尘必须达到的标准
土堆、垃圾、料场、煤灰场、施工土方等,凡是容易产生扬尘的裸露地方,该清运的及时清运,该有封闭天棚的必须有,该覆盖的必须全覆盖。
(二)煤烟治理方面
1.秸秆禁烧必须达到的标准
不冒一处烟,不着一把火。
2.燃煤锅炉必须达到的标准
①有手续的燃煤锅炉进行提标改造,无手续的燃煤锅炉必须全部拆除。
②严厉打击改造后恢复使用燃煤或使用不符合环保标准的生物质燃料等违法行为。
3.露天烧烤和餐饮业油烟必须达到的标准
①碳烧烤和露天烧烤全部取缔;室内烧烤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正常使用。
②餐饮业必须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烟通道。
(三)有害气体治理方面
1.机动车污染治理必须达到的标准
黄标车老旧车必须全部淘汰、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达标排放。
2.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必须达到的标准
加油站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汽车制造及维修企业的喷漆车间、涂装车间,印刷包装车间,家具制造车间必须安装有害气体净化装置,严禁各类露天喷漆和涂装。干洗店必须使用封闭干洗机。
3.畜禽养殖业必须达到的标准
推行标准化养殖方式,配套建设粪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废水废气零排放。
加切实做好大气污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控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村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各整治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