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爆炸和江苏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等事故情况教训,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运函〔2016〕1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安委〔2016〕11号)要求,中牟县商务局决定在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加油站安全隐患,降低成品油经营安全风险,提高加油站的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对本辖区内所有加油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主要摸清罐区名录清单(包括罐区名称、管理或权属单位、储罐数量、储存介质、设计储量、罐区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监控设施,罐区危险作业要升级管理,强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我局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段文周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华萍 副局长
徐晓红 副局长
成 员:崔国强 内贸市场科科长
徐长江 行业管理科科长
刘 俊 行业管理科副科长
陈书奇 行业管理科科员
高江涛 行业管理科科员
下设办公室在行业管理科,由徐长江任办公室主任。
四、专项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确保2016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6月30日底前完成)
对本辖区内加油站(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查清具体位置、存在的量、工艺特点、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危害性、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管理措施、应急预案、责任单位等基本信息,梳理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9月底前完成)
加强集中整治期间的业务督促指导,在前期摸底建立台账的基础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划定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整治。对在安全可控范围内的企业,要仔细梳理具体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公告和销号制度,跟踪隐患治理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非法建设和不具备安全条件又整改无望的加油站,9月底之前要依法关闭和坚决取缔。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监管巡查制度,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出现反弹,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
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并建章立制,认真做好治理整顿阶段总结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任务重,内容多,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密切配合,将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引向深入,确保行动有力、有序、有效。
(二)明确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信息沟通联系机制,建立联络员信息系统。
(三)加强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统一开展行动,切实履行职责。凡工作中发现监管工作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问责。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