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135/2016-00007
  • 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
  • 政务
  • 2016-03-29
  • 2016-03-29
官渡镇2016年度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官渡镇2016年度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官政〔2016〕22号

 

 

官渡镇2016年度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实施

方 案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我镇按照《中牟县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和“发现苗头严格管、在建工程立即停、影响恶劣坚决拆”的工作要求,依法严肃整治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控新治旧,保持高压态势,努力促进土地管理规范有序,建设行为合法合规。

二、整治目标

按照“清理过去,管住当前,规范今后”的总体目标,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对违法建筑物集中拆除一批,做到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打击”,并通过建章立制,强化长效化管理,逐步建立依法有序建设、合理节约用地的良好秩序,树立广大干部群众合法用地、合规建设意识。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协调联动、务实高效的原则。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依法查处、拆除违法建设,做到整治工作步调一致、联合行动、扎实有效。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原则。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执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对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立案,严肃查处,重拳整治,切实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打击有力。

(三)坚持分类处置、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要全面调查摸底,分类建立档案,对新增违法建筑要做到坚决拆除;对影响较大的重点违法建设,要先期组织集中拆除;对历年违法建筑,要依据有关法规分类进行处理;确保整治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做到目标明确、有序高效。同时要在根治源头、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上下功夫,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健全完善监管巡查网络,强化管理,提高水平。

(四)坚持教育引导、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在前、引导在先,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教育督促违法建设者自拆,党员干部更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拆违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集中整治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鼓励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并及时受理、及时处理。

四、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

我镇辖区内公路两侧、所有基本农田、周庄社区和店李口社区所包含的村庄内部。

(二)整治对象:

1.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

2.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林地进行建设的建筑物;

3.未经批准在公路两侧范围内违法进行建设,或者对已存在的建筑物擅自进行改建、扩建、重建的行为;

4.未批先建、批少占多等行为;

5、以商业盈利为目的的建设行为。

五、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长李三同志为组长,分管副镇长王双国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及推进措施,并负责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巡查组:负责村外及主干道两侧(主要包括310国道、中店路、韩潘路、建业路、仓狼路、物流大道、郑开大道两侧及工业园区周边)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各行政村:负责村内违法建设排查、制止,对有刚性建房需求的群众进行审核,各村按照每年不超过总户数5%的原则对群众建房进行规划,通过“4+2”工作法确定建房位置和建房户并进行公示。

镇电管所:对没有建房审批许可的建房户不允许供电,对违建户的偷电行为进行查处。

镇规建办:负责对各村的建房申请进行审核,分类存档,及时批复,负责对举报和发现的违建及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单并组织人员及时拆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各村要以网格化管理的方法,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分片巡查,如发现有违法建设苗头,又不听劝阻的,要及时上报镇建管办,并配合镇建管办对违建当事人下达限期拆除通知单。

(二)广泛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引导。各行政村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工作,讲清说透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宣传查处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有序建设。

(三)强化工作效率,确保取得实效。对新发现违法建设要做到“早发现、早拆除,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对现有违法建设,全面清理认定,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及时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坚持动员自行拆除和采取行政措施并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特事特办,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凡属违法建设的,在征地拆迁或强制拆除时一律不予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四)敢于动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要把违法建设清理整治作为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敢于动真碰硬,依法开展清理整治,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拆除;对拒不执行的,采取综合措施坚决依法拆除;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建立严格的工作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对出现新增违法建设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全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对出现违法建设苗头制止不住也不上报的村,第一次对支部书记进行警告,第二次对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扣除一季度的绩效工资,第三次对支部书记将进行组织处理。

   

 

                                   官渡镇人民政府

                             二O一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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