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通知精神,具有既是带病退伍军人又是参战或参试退役军人双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以享受补助金较高的一种待遇。目前,根据新的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标准规定,带病退伍军人每月每人补助420元,两参人员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月每人补助460元。具有双重身份的人员,本人可申请变更优抚对象身份。据统计,我县共有113人符合以上条件。
目前,县民政局优抚科正在按照要求对申请变更身份的优抚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此项工作将在本月中旬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