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开展燃气经营企业考核评价工作,按照《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郑城管〔2016〕8号)要求,采取企业自评和主管部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我县燃气企业进行考核评价,现已考核完毕。
二是加强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按照《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以燃气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郑城管〔2016〕17号)文件精神,组织各燃气企业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并签订《中牟县2016年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三是积极妥善解决暖气供热投诉电话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