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统计局组织召开了《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宣传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和有关人员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局纪检书记闫喜军宣讲了《条例》修订的背景、重大意义、过程及修订的主要内容,并对在3月18日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布署。
会上李广柱局长强调,各乡镇、街道办要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学习宣传新《条例》作为推进依法统计和提高统计规范化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地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工作计划和宣传方案,对宣传活动精心安排部署。加大投入,为宣传贯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切实保障各项宣传贯彻工作的落实。县统计局将组织力量对各镇办开展新《条例》宣传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新《条例》宣传月活动纳入全县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将宣传月开展情况,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县统计局法制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