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镇召开养猪场污染专项治理推进会
10月26日上午9:00,官渡镇召开由全体村组干部、包户干部参加的养猪场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官渡镇全体班子成员、环保局、公安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官渡镇副镇长苏利军宣读《官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官渡镇养猪场污染治理推进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总结上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推进措施和具体要求。按照《意见》要求:2015年11月30日前全镇所有养殖母猪全部出售清圈,商品猪部分清圈,2016年元旦前商品猪基本清圈,春节前全部清圈。每户猪舍清空后一周内完成拆除或改造。
环保局副局长李卫星随后做了表态发言。他表示,环保局将按照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配合官渡镇养猪场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对拒不配合、污染严重的养猪户,将严格按照《环保法》予以打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最后,官渡镇党委常务副书记段长海从三个方面做了具体要求。一是乘胜前进,越抓越紧。通过前一阶段政策的宣传实施、各级干部的努力工作,治污氛围已经形成;治污程序和步骤趋于完善和清晰;已基本控制住了生猪存栏量的增长;空圈的改造、拆除进一步展示了治污工作的持续性,联合执法工作虽然处罚比例少,但是作用大,震慑了违规养殖户。治污工作在大家共同努力、密切配合下越抓越紧。二是抓住重点,分步推进,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母猪必须限时出栏,大家要在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难度的前提下,做好这项工作;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要跟上,干部、党员要带头清空母猪;要继续抓好控制生猪新增工作,猪舍的拆除与改造,要做到清空一座,改造一座,随清随改。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奖惩。对于任务量大,干的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村,要重奖;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干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