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11688/2015-00130
  • 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 综合
  • 2015-06-02
  • 2015-12-25
清欠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控制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事前加强预防,要求所有报建、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严查开发商、施工总承包企业对项目管理情况和劳务总承包及劳务分包合同,巡查项目各工种人员数量和月结月清工资表。

二是事中积极反应,针对在建报建项目发生的农民工讨薪事件,我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保证积极主动、想方设法协调处理。对于涉案金额大、经多次协调无果的案件,及时上报中牟县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小组办公室。

三是事后依法处理,对在农民工工资处理事件中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等严重缺乏诚信的开发商或项目总承包企业,将其列入县财政采购黑名单,禁止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