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防汛指挥部
关于印发中牟县郑开大道防洪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郑开大道在汛期能够安全运行,畅通无阻,保证郑开大道防洪安全,现将《中牟县郑开大道防洪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落实。
2015年6月4日
中牟县郑开大道防洪预案
1 前言
为使郑开大道能够安全运行,通畅无阻,确保在汛期大道路面不积水、不淹路,大道两侧少积水,保证郑开大道防洪安全,省政府决定实施郑开大道防洪应急工程。郑开大道防洪应急工程于2007年5月底建成投入使用,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五年一遇,为保证汛期郑开大道安全畅通,促进郑开一体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特编制《郑开大道防洪预案》。
2 郑开大道基本情况
2.1道路概况
郑开大道全长39.11km,其中郑州市境内30.2km。路线跨越的主要河流为贾鲁河及其支流,均属雨源型季节性河流,平时流量很小或基本无水,汛期排涝,沿线地势北高南低,区内河流大多为西北至东南流向。河道现有泄水能力低,由于汛期雨量集中,局部地势低洼,易形成洪涝灾害。
郑开大道全线道路排水设计主要通过两侧公路沟就近排入附近的骨干排水河道。
2.2地形地貌
郑开大道位于黄河南岸大堤以南黄泛平原,南部为豫西低山丘陵向豫东平原过渡地段,北中部以运粮河、贾鲁河为轴心形成两大西北—东南向扇形槽地。郑州中牟境内地势由西向东倾斜,局部地势低洼,西高东低,南北高中间低,由于黄河泛滥泥沙冲积和河流分割形成河间低平洼地,在冲积平原大地貌下,交错分布一些槽形洼地,蝶形洼地,局部有波形沙地和零星沙丘。表层土质疏松,主要为壤土、沙壤土为主。
2.3郑开大道基本情况
郑开大道在中牟县经刘集镇的祥府营北、冯庄北、大韩庄、大孟镇的园棠树庄南、苏庄北、车庄北、大孟南、大吕南、阎堂南、官渡镇的后黑寨北、党庄南,在官渡镇连沿庄东,进入开封境内,与开封大梁路相接。设计宽度:红线宽度100m。沿线有杨桥南干渠、贾鲁河、三王支渠、石沟、三刘寨西干渠、大孟沟、水溃沟、运粮河等河渠相交。
2.4降雨
中牟县降水年内分布不均,6、7、8三个月多年平均降水量335.7mm,占全年平均降水量的53%,9、10、11三个月多年平均降水量146.8mm,占全年平均降水量的24%,12―5月六个月多年平均降水量136.3mm,占全年总量的23%。
2.5防洪工程现状
区域内现有贾鲁河、石沟、大孟沟和水溃沟等骨干排水河道,除涝标准均为三年一遇,防洪标准除贾鲁河为二十年一遇外其余均为十年一遇。
郑开大道防洪应急工程的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排水沟设计标准为五年一遇。
3 防御洪水方案
3.1防御标准内洪水方案
在正常的洪水标准内,郑开大道管理部门要确保道路两侧的窨井和下水道畅通,能将道路上的积水顺利下泄至两侧的公路沟;沿线刘集、大孟和官渡三乡镇要确保大道两侧公路沟畅通并能汇流至骨干河道。
郑开大道防洪实行汛前、汛期检查和巡查制度。查险由沿线三乡镇行政首长负责,防汛责任人组织群众防汛基干班,在6月10日前组织完成查险队伍,并于6月15日前对查险队伍进行查险制度、查险方法、险情判别、报险规定等内容技术培训。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对穿越大道的骨干河道,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损坏堤防、护堤林木、草皮、穿越堤防的涵闸和其它防汛设施等;
(2)禁止在堤防内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等,禁止在堤防内种植高杆作物和树木;
(3)禁止设置拦河渔具、弃置或倾倒泥土、垃圾等;
(4)对大道两侧下水道及两侧截流沟,要保证畅通且工程完好,汛前进行详细排查,禁止沿线群众填堵窨井和沟河,或在沟内、沟边种植影响泄水的作物和树木;
(5)对穿越大道的排水涵洞,汛前要组织清淤,保证泄水通畅。对流动提排泵站,要切实做好养护和维修工作,保证用时能及时到位,正常运行。
(6)从全局出发,正确处理好和协调好上下游排水关系,以团结治水精神,搞好管理工作。
3.2防御超标准洪水方案
3.2.1区域内洪水超过5年一遇,河道洪水在河道堤防防洪标准内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
当区域内洪水超过5年一遇,河道洪水在河道堤防防洪标准内时,要在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并通报上游有关乡镇做好防范措施,及时启动提排泵站强排。
3.2.1.1巡查工作制度
当区域内洪水到来2小时前,各责任单位要为所防守的地段和防洪工程成立3―10个巡查小组,每组3―8人。巡查的间隔视水情、天气和险情而定,一般要求每隔1小时巡视一次。当大道两侧公路沟和骨干河道水位上涨出现险情时,要求每隔30分钟巡查一次,必要时应固定专人不间断巡查,并向上级报告。
交接班时,巡查人员要向带班负责人汇报巡查情况,并且向下一班详细说明工情、水情等情况。对尚未查清的可疑险情,要共同巡查一次,务必要查清险情。
加强对巡查人员的纪律教育,交班后就地休息,严格请假制度。
带班领导和查险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查险制度,坚守岗位,不得缺岗,并按要求填写查险记录,查险记录由带班责任人签字后,逐日上报县防汛指挥部。
3.2.1.2警号规定与报警方法
口哨警号:凡发现险情,吹口哨报警。
锣警号:凡发现较大险情,打锣报警。
出险标志:紧急出险地点,白天挂红旗,夜间悬挂红灯(应能防风、防雨)或点火,作为抢险人员的目标。
吹哨报警,由查险人员掌握。锣报警由带班负责人掌握,指定专人负责,不得乱发。
所有警号、标志,对沿河乡村广泛宣传。在洪水时期严禁打锣及吹口哨,以免发生混淆或误会。
发出警号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护,并火速报告上级指挥部。
乡镇防汛指挥部听到警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增援,同时报告县防汛指挥部。但是,原岗位必须留下足够的人员,继续巡查,不得间断。
3.2.1.3险情上报与通报
当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责任单位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部,发生洪水地区的乡镇级防汛指挥部在每日17:30分时前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河道堤防、涵闸等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在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并通报上游有关乡镇做好防范措施。
3.2.2区域内洪水超过5年一遇,河道洪水也超过河道堤防防洪标准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
当区域内洪水超过5年一遇,河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工程防汛责任单位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及除险情况,以利于加强指导或做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4 防御洪水实施方案
4.1防御洪水方案的实时调度
郑开大道防御洪水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大道沿线的刘集、大孟和官渡三镇分别为责任单位。各骨干河道沿线的有关乡镇均为该河的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在6月底前组建防汛抢险队,人员编成为300―500人,并把郑开大道划分为3个责任段,从西向东依次为:祥符营北至大韩庄由刘集镇组织抢险队;大韩庄至闫堂南由大孟镇组织抢险队;闫堂南至开封界由官渡镇组织抢险队。
4.2防汛责任制
4.2.1成立郑开大道防洪指挥机构
建立健全郑开大道防洪指挥机构和常设办公机构,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管理责任制、分包工程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值班工作责任制等。
中牟县郑开大道防洪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潘开名任指挥长,县政府副县长杨书立任副指挥长,县水务局、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局、公安局、农委、农机局、林业局、卫生局、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团县委、邮政局、电业局、粮食局、发展改革委、气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大孟镇、刘集镇、官渡镇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
中牟县郑开大道防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冉章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2160580、62160661。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或调整本单位的防汛机构,专职负责郑开大道的防汛日常事务及管理工作。
4.2.2职责
4.2.2.1中牟县郑开大道防洪指挥部职责
1.负责对抢险工作的全面指导;
2.明确防汛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负责人的任务和职责;
3.组织专家会商,审定应急抢险方案;
4.指挥实施应急调度和抢险;
5.调集抢险人员和物资;
6.协调各部门有关工作;
7.筹集抢险排涝救灾物资。
4.2.2.2中牟县郑开大道防洪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1.中牟县郑开大道防洪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对防汛抢险工作的全面领导,统一指挥郑开大道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超标准洪水分滞、抗洪时部队的调用等重大问题决策。
服从国家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2.中牟县郑开大道防洪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全县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当河道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超过安全泄量,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报指挥长决策。
3.中牟县郑开大道防洪指挥部领导成员在指挥长领导下做好全县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
到分工各乡镇进行汛前检查,按照有关防洪法规政策,督促乡镇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患意识。
了解乡镇防洪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乡镇制定防洪工程及村镇防御洪水方案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督促应急度汛工程的建设和违章建筑的清除,确保按市、县防指要求及时完成。
及时了解汛情,指导督促乡镇及早做出部署,与当地防汛指挥部共同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指导乡镇在洪水发生后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防汛工作,督促本行业、本部门防汛职责的落实。
4.2.2.3中牟县郑开大道防洪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汛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工作,其职责分工详见《中牟县防汛指挥部关于印发中牟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牟防指〔2015〕5号)。沿线三镇在汛期要做到有措施、有对策,确保郑开大道各自地段畅通,确保低洼路段不淹没,确保大道两侧公路沟畅通并使沟内积水能汇流至骨干河道,确保郑开大道安全度汛。
4.3河道险工险段、区域内低洼地段及防汛排涝料物储备
4.3.1河道险工险段
距郑开大道较近的贾鲁河险工险段主要位于贾鲁支河入口、石沟入口、大孟沟入口、水溃沟入口和荣庄弯道。由于上述四处支沟入贾鲁河口没有防洪闸,汛期洪水极易倒灌,威胁郑开大道的安全。荣庄弯道水流急,转弯陡,冲刷严重,对县城和沿河村庄造成威胁。
4.3.2郑开大道防洪区域内低洼地段
郑开大道防洪区域内的低洼地段主要处在黄泛平原低洼地带,该区域是以往汛期易涝区,部分路段路面低于两侧地面;大道沿线的排水河道和沟渠同时承担着面上排涝和引黄灌区退水的双重任务,极易淤积,排水标准很低,洪水期受干流水位顶托,洼地积水难排;其次,郑开大道的修建将该区域内部分原有的农田排水沟渠截断,造成排水不畅,给郑开大道汛期防洪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4.3.3抢险物资保障
1.县供销社、电业局、粮食局、石油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县级防汛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2.县级防汛物资由县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资金采购,主要用于重要河流、重要防洪设施的抗洪抢险救灾需要。县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县防汛指挥部下达调令,若情况紧急,可先电话报批,后补手续。申请内容包括调用物资品名、用途、数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等。
3.县防汛物资管理单位接到调令后,必须立即组织所属仓储单位发货,并向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反馈调拨情况。
调用县级防汛物资所发生的调运费用和已消耗的物料费用,由申请调用单位负担。申请调用单位与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结算,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统一与调出物资的仓储单位结算。
4.已消耗的县级防汛物资由申请调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返还或折合现金交仓储单位。
5.各乡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防汛物资由本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4.4防汛抢险队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驻县部队、武警部队和民兵是中牟县郑开大道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4.4.1防汛抢险队伍的组成
中牟县郑开大道防汛抢险队伍由专业抢险队、群众抢险队伍和武警部队组成。专业抢险队由水务、交通、市政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水务、交通、市政施工单位组成的抢险技术骨干队伍;群众抢险队伍由沿线群众组成抢险队;武装警察部队抢险队由驻县武装警察部队组成。
专业抢险队伍由县防汛指挥部组建,人员编制为200―500人,要在6月底前全部到位,并开展防洪抢险演习,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群众抢险队伍由乡镇防汛指挥部组建,人员编制为500―1000人,人员要在6月底前全部到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武装警察部队抢险队由驻县武警部队组建,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
4.4.2调动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
一是本级防汛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指挥部批准。三是同级其他区域防汛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上级防汛指挥部协商调动。
4.4.3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
县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县防汛指挥部向驻县部队提出,由驻县部队按照军队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乡镇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向县防汛指挥部军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军队成员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政府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
中牟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