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2015年我局强化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职责,从软件和硬件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开展自查,现将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设立、人员配备及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抽调2名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监察室负责监督考核,有关科室、部门负责提供公开信息,重大事项纳入局办公会议研究的工作机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方式及成效
(一)主动公开内容。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政务动态类信息,包括:最新文件、领导讲话、公告、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年度工作等;业务管理类信息,包括: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宣传与教育、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违法案件查处、环境保护办事指南、环境质量日报等;政策法规类信息,包括: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及政策解读等。
(二)主动公开方式。为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制定了《中牟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公开信息内容、承办岗位、办理时限、依申请公开事项等纳入《指南》中,印发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认真落实。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办公大厅、信息公开专栏、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政务公开监察电子系统等多种媒体、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成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了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升了我局的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和答复情况
依申请公开103件,答复率、满意率100%。
四、组织或者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情况
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组织专题培训2次,召开专题会议3次。
五、落实县政府日常工作情况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情况依县政府工作要求进行公示。
六、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情况
《中牟县环保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1月6日编制完毕,将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完成上报工作,并在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首页显要位置县社会公布。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