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中牟县粮食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牟县粮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牟县人民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办公楼620室,邮政编码:451450,联系电话:0371-6216040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中牟县粮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政策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13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依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渠道仍显欠缺,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多;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产生信息的部门、下属机构之间协调联系不够,一些本应该公开的信息没有能够及时地收集、整理、上传和发布。三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清楚,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深化。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管理条例》,加大粮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保障。要在完善健全以往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和完善事前预审与事后监督制度,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和时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群众接待日活动,及时征求干部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完善栏目建设,丰富公开内容。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促进交流,学习借鉴栏目建设的好方法,丰富栏目、更新内容。增强栏目的时效性、新颖性、可读性和便捷性,尽最大努力满足广大公众网上办事的需求。
四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始终坚持阳光施政,应公开的信息一定要公开,在提供快捷便民服务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