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中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中牟县工商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7年,中牟县工商质监局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商品抽检信息21条,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合计23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公示我县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10215条(其中各类企业2637条,农民合作社84条,个体工商户7764条),变更登记5224条(其中企业变更2035条,个体工商户变更3189条),股权出质55条;动产抵押信息13条;行政处罚信息184条,合计15691条。
依申请公开数为0。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中牟县工商质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中牟县工商质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栏目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日常工作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工作较为被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还有待创新,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中牟县工商质监局将按照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