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编制中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该年度报告通过 “中牟县政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中牟县清阳街与学苑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371-62160203;邮编:451450;电子邮箱:zhongmuzhijian@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2015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落到实处。由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和科室负责人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在运行实施过程中,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名单,指定办公室主任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联络员),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二是以“服务”促公开,以联系纽带保畅通,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在制度建设上,不断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文件,明确分工,责任分解到人,从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完善政府政务服务网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在中牟县政府政务服务网站县质监局分栏按照规定录入相关信息,并根据人员职能调整,及时更新完善,方便群众上网浏览下载等方式获取有关政府信息。
截至今年12月底,我局通过中牟县政府信息网县质监局分栏、中牟县质量立县政府网站、省市局质监网站、政府公报、报刊等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开政府信息160余条。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内添加公开内容,并积极建立我局独立网页。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质监局分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还在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工作信息、工作进展等动态信息,方便公众对我局工作全面深入的了解和监督。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局通过政府各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8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20条;报刊公开信息2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0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8条,合计主动公开信息160余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布相同信息计为1条)。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不收费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加大有关办事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城镇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
中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