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我县的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 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结合自身工作,持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能力,先后荣获县委县政府颁发的“2015年度综合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和其它荣誉达30多项,较好地践行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
一、2015年民生实事任务
我局承担的2015年民生实事任务是:退伍兵技能培训。本着“城乡一体、自愿参训、免费培训”的原则,为退役士兵提供相关技能培训机构和专业项目,供退役士兵自愿报名参训,共收到退役士兵自愿参训报名申请98份。截至12月底,正在对申请报名的退役士兵免费进行汽车驾驶技能培训,申请报名的退役士兵参训率为100%,其中已有75名退役士兵获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重点工作
(一) 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作
截至2015年底,项目已经建成,将为我县弃婴、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及孤老、优抚对象等提供高标准的保障服务,让社会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二)慈善工作
继续开展全民慈善活动,并做好创建“六星级慈善城市”的前期准备工作。今年上半年,县慈善总会经过认真调研,创新了慈善募捐方式,在全县开展了“慈善乡镇行”活动。以各乡(镇、街道)、各产业园区为主体,组织区域内的单位、企业、学校、社会组织及辖区居民分别开展了慈善捐赠仪式;5月份,县慈善总会组织实施“2015年慈善助医项目”,
和四家医院进行合作,发布了“癌症、脑瘫康复、尿毒症透析”等8个慈善助医项目,利用项目救助更多的贫困大病患者;10月14日,举行中牟县2015“郑州慈善日”活动仪式,全县300余家单位,近1000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当天共举牌募集善款2069万元。2015年共举行各类募捐、救助活动50余次,救助困难群众28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594万元,设立慈善助医基金255万元,充分发挥了慈善救助的功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核心业务工作
(一)养老服务业迈上新台阶
为积极应对我县人口老龄化,改变养老服务业相对滞后的现状,经过充分调研和前期大量准备工作,4月份,我县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牟政文【2015】59号)。这标志着我县养老服务业更加正规化、科学化、制度化。2015年我县新建4所农村幸福院,目前正在验收,为农村留守、空巢、独居等老人提供无偿和低收费就餐、健身、娱乐等养老服务,逐步解决好我县群众“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问题,达到“子女安心、老人开心、政府放心”的目的。同时,积极筹备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和“12349”居家养老服务呼叫平台。
(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1.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和发放程序,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批,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生活负担。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60元提高到290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470元提高到520元。全县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居民518户 1136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86.3万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居民5057户858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680.5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我县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照郑民文[2011]101号文件精神,只要是低保对象患病住院的,经医保部门报销后的治疗费用,均按住院费50%进行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1万元。2015年我县共对3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了救助,共发放救助金额9.95万元;共为1781人次解决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47.51万元,有效缓解了低保对象的治病难问题。
3.救灾救济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工作方针,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要求,统筹安排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全年共下拨救灾资金74万元、棉被1000条,棉衣400套、面粉6万斤,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生活救助和安置,促进了社会稳定。
4.五保供养工作。全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635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212名,分散供养对象423名。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今年七月份及时调整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310.12万元,切实保障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
5.孤儿救助工作。为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推动孤儿福利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1】75号)规定,按照散居孤儿救助资金每人每月760元的标准救助(含农村低保救助290元),累计救助1300人次。目前,我县共有孤儿37人,全年累计发放孤儿救助资金61.1万元。
6.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我县作为郑州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县,率先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中牟县民政局与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牟民【2015】83号),这标志着我县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全县共有困境未成年118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救助标准,累计救助826人次,6月份以来共发放救助金16.52万元。
7.流浪乞讨工作。2015年全县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3人次,其中:弃婴(儿)8人次;返乡救助72人次;生活救助2人次;医疗救助4人次;处理无名尸体7具,共支出救助资金7.06万元。
(三)双拥优抚安置稳步推进
1.双拥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三送”活动。“三送”即“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据统计,全县共开展送政策集中宣传活动两次,新闻媒体报道40余次;开展优抚对象义诊活动23场,受惠优抚对象1000多人;全县送温暖人数1万余人次,送慰问品4万多件,价值近600万元,实现了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全覆盖;全县共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1000余人次,投入资金100多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抗战老战士活动。制订详细的走访慰问方案,深入到每个抗战老战士家中进行深切慰问,为他们送去慰问金5000元及丰厚的慰问品,同时还现场为他们发放了纪念章。据统计:走访慰问老战士活动共计送出慰问金7万元,慰问品48件,价值6000元。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解决了优抚对象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2.优抚工作。一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今年每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了18720元,全年共发放优待金1136万元。二是各类抚恤金、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按照要求及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全年累计发放1000多万元。三是认真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政策。
3.退伍安置工作。2015年我县共计接收退役士兵253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230人,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23人(含重点安置对象退役士兵14人,其他安置对象退役士兵9人),自愿选择自谋职业1人,落实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12.37万元,落实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7.52万元。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
(四)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创新发展
1.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中牟县辖14个乡镇(街道),274个行政村。目前,已全面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一是科学调研,今年4月初,县民政局与组织部联合,在全县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十分之一的行政村展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调研工作,为下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制定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目录。三是狠抓落实,每月月初我们对各乡镇(街道)上一个月“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采取民主评议、与党员干部群众座谈和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全县各乡镇(街道)“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到实处。四是完成县阳光村务网管理中心由纪委向民政局的交接,并召开了阳光村务网推进会,下发了《关于调整中牟县“阳光村务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为阳光村务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社区换届工作。中牟县共 10 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圆满合法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本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共登记选民9583人,参加投票选民8720人,参选率达到91%,选举一次成功率达到100%。通过选举共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 51人。其中主任10人,副主任8人,委员34人,“一肩挑”6人,占60%;两委交叉22人,占42%;大专及其以上的有30人,占58%,平均年龄为34岁,女性有19人,占37%。
(五)社会事务依法管理
1.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做好新建社区及道路的命名工作。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及相关政策条例,制定了《中牟县地名命名、更名方案》,并召开了我县2015年度地名命名工作会议,明确我县地名命名的基本原则及程序;上报请示县政府聘请县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及各园区管委会负责人担任命名顾问,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我县地名命名工作组,确保城区及各产业园区内的道路命名系统化、科学化。二是积极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2015年该项工作成功启动并在开展进度方面处于郑州市六郊县前列。
2.社会组织工作。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通过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缩减行政审批时限,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今年的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今年全县共有社会组织134家参加年检,民非3家基本合格、4家不合格,社团4家基本合格,其余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全部合格;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按照《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抽调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及时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对全县所有社会组织档案进行详细的彻查分类。
3.殡葬改革工作。2015年共火化遗体4184具,免除基本火化费319万余元,火化率达100%。积极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大力推广树葬,探索花葬等节地葬,逐步实现骨灰处理多样化,降低骨灰占地比例,全年出售墓地32个。
4.婚姻登记工作。2015年共办理结婚登记8943对,离婚登记2609对,补办婚姻登记证书2155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878份,登记合格合法率达100%。
5.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完善方案,强化责任分工。同时,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对民政系统服务机构,重点是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开展大排查活动,并及时进行“回头看”。
6.其它工作。老龄、宣教、福利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均按目标要求稳步推进。
四、2016年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社会福利体系
1.确保福利中心投入使用,实现县社会福利中心规范化、现代化。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构建新型社会福利服务系统。
2.深化“慈善乡镇行”活动。动员全县党政机关、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产业园区积极参与,募集“慈善基金”;不断创新慈善救助手段,开发新的慈善救助项目,把善事办好,将好事办实,争取2016年获得《六星级中华慈善奖》。
(二) 打造现代化养老服务业
1.建成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和12349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使老年人在家门口或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方便、快捷的服务。
2.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人员工作到位,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 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调查、审批及年审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并根据上级要求,适当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
2.加大对孤儿、困境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落实好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补助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3.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定期走访五保对象,了解五保对象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四)扎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1.重点做好冬春救助、汛前救灾准备及汛期应急救助工作。
2.进一步加强灾情信息网络化建设,提高灾情信息处理效能。
(五)抓好优抚安置政策落实
1. 认真落实各项双拥优抚政策,重点落实义务兵优待金政策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
2.不断丰富双拥活动内容,重点开展“三送”、优抚对象慈善救助和关爱功臣活动,确保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全面做好郑州市双拥模范县迎检工作,确保再次获得郑州市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
(六)着力打造阳光政务村务
1.加强村(居)委会主任的集中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村(居)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2.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管理力度。使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促使所有村级事务都晾晒在阳光之下,保障村民民主监督权利有效实现。
3.认真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村社区示范点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七)推进社会事务有序发展
1.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民间组织及时查处并坚决取缔。
2.做好殡仪馆及公益性公墓搬迁建设用地手续、建设规划等前期开工手续的办理工作,确保2016年开工建设。
3.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总体要求,做好外业勘测、普查数据整理录入、普查成果输出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