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上的自然变异,包括人类活动诱发的自然变异,自然灾害孕育于由大气圈、岩石圈、水圈、生物圈共同组成的地球表面环境中。无时无地不在发生,当这种变异给人类社会带来危害时,即构成自然灾害。因为它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包括以劳动为媒介的人与自然之间,以及与之相关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灾害都是消极的或破坏的作用。所以说,自然灾害是人与自然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自然和社会两重属性,是人类过去、现在、将来所面对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
自然灾害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种类最多的国家,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将自然灾害分为八大类: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农作物生物灾害、森林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
自然灾害分为九大类: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农作物生物灾害、森林生物灾害、天文灾害和其他灾害。自然灾害形成的过程有长有短,有缓有急。有些自然灾害,当致灾因素的变化超过一定强度时,甚至会迅速发生。自然灾害的主要影响:1、灾难会带来实质性的创伤和精神障碍;2、绝大多数的痛苦在灾后一两年内消失,人们能够自我调整;3、由灾难引起的慢性精神障碍非常少见;4、有些灾难的整体影响可能是正面的,因为它可能会增加社会的凝聚力;5、灾难扰乱了组织、家庭以及个体生活。随着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加速开采和“空洞”效应的继续扩大,人为的自然地质性灾害将越来越频繁地发生,地陷、火山爆发、地震、海啸、山体滑坡等等重大破坏性因素将危及人类的繁衍生存。如何改变这一严重的后果?人类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地下资源的过度挖掘,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只限开发地表上层资源,加快对外太空能源的探索。应当更加广泛地利用潮汐能源、太阳能、电力、生化能源、风能等等;一定要加快核能源的利用,以减少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依赖。这对于提升人类能源再利用能力,形成世界性的地球保护协议,完善国家之间的合作关系,具有重大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