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该文件的背景与目的
根据当前我县城市道路交通形势,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效果,为方便群众出行,经研究决定,我县全域范围内暂时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二、起草政策法规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三)《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四)《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
三、制定该文件拟解决的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自2023年11月24日0时起,在我县全域范围内暂时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今后重新启动限行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发布通告。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中牟县公安局
解 读 人:王一鸣
联系方式:0371-62131222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