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8-06-18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

本文件的起草背景

新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1月1日实施,新条例出台后,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政策规范小区管理。尤其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急需完善政策规定,制定出台物业管理纵深性操作意见,在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大会的成立和运作、物业服务收费、物业交接管理、物业纠纷调处化解等方面作出规定,为指导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关键词: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解读一]指导思想。把物业管理与城市化发展结合起来,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一体化”建设,确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服务。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小区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升我县物业服务水平和行业发展水平。

[解读二]目标任务。《意见》提出通过3年的努力,使物业管理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县、街道(乡镇)联动的工作机制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工作平台。通过机制创新、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实现物业管理的整体进步和人居质量的整体跃升。新型农村社区、棚改安置区、老旧小区引入专业物业进行管理,物业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物业行业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等目标任务。

关键词:明晰工作职责

[解读一]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政策的制订。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各自的职责。

[解读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我县物业管理配套政策,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等。

[解读三]属地政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负责牵头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活动的监督和指导,负责辖区内项目物业管理日常考核,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退管、维稳等工作。

[解读四]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

协助和配合属地政府开展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指导业主委员会规范开展活动,加强对物业交接工作的监督,协调处理业主、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间的纠纷,参与项目物业管理考核。

关键词: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创新扶持

[解读一]加强属地政府基层力量。属地政府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

[解读二]强化协作创新。一是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各职能部门行政监管与执法职能延伸至物业管理区域。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和属地政府建立镇、管理区、社区多层次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研究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难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解读三]完善行业监管自律机制。完善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考核激励惩戒体系,引导物业管理协会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不断加强行业培训。

[解读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财政建立物业管理奖励补贴专项资金。

[解读五]健全完善业主自治制度。属地政府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从源头上把好组建关,落实完善“三位一体”制度。规范业委会工作经费的使用,做到公开、透明。相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和协助,提高业委会的自治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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