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中牟县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2-15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搞好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使全县生态绿化工作始终保持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根据《2017年郑州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7〕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编制了《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文﹝2017﹞16号(以下简称《方案》)2017年2月10日经中牟县人民政府印发。

二、目的意义

目的是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2017年度生态建设任务、建设标准、任务完成时间。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个部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工作、工作措施。

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全县2017年度生态建设任务,完成造林1.1万亩、中幼林抚育0.78万亩、生态廊道18条、观鸟林森林公园建设、改造湿地3000亩、完善提升农田林网。

(二)明确相关项目建设责任主体,严格奖惩机制。

四、适用范围

中牟县县域内。

五、新旧政策差异

《方案》中明确各乡镇(街道)年度造林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各廊道建设责任主体,完成时间节点。各项任务,时间节点与以往政策稍有出入。

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中牟县林业园林局      薄凯敏    联系电话:62190035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