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搞好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使全县生态绿化工作始终保持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根据《2017年郑州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7〕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编制了《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文﹝2017﹞16号(以下简称《方案》)2017年2月10日经中牟县人民政府印发。
二、目的意义
目的是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2017年度生态建设任务、建设标准、任务完成时间。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个部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工作、工作措施。
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全县2017年度生态建设任务,完成造林1.1万亩、中幼林抚育0.78万亩、生态廊道18条、观鸟林森林公园建设、改造湿地3000亩、完善提升农田林网。
(二)明确相关项目建设责任主体,严格奖惩机制。
四、适用范围
中牟县县域内。
五、新旧政策差异
《方案》中明确各乡镇(街道)年度造林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各廊道建设责任主体,完成时间节点。各项任务,时间节点与以往政策稍有出入。
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中牟县林业园林局 薄凯敏 联系电话:6219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