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权威解读《中牟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03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意义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突出遏制扬尘污染、低空面源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五个重点,坚持党政同责,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责任追究,确保2017年PM10平均浓度不高于107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6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以上。

三、主要内容

攻坚方案从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对2017年中牟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其中工作任务中共7个方面34条措施,每条措施均明确责任到具体牵头单位,以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措施主要包含:

1.全面遏制扬尘污染。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巩固搅拌站治理成效,加强拆迁工地扬尘管理,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治理,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开展黄土裸露治理,开展“全城清洁”行动。

2.强化低空面源污染防治。控制餐饮油烟污染,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坚决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3.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生物质锅炉管理,开展天然气锅炉脱硝改造,加快燃煤锅炉拆改进度,强化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治理“小散乱污”企业,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实行环境信息公开,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

4.强化燃煤污染控制。严格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管理。

5.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强化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措施,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加强油品质量监管。

6.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机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管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

7.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研究和能力建设。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提升网格化监测能力,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研究,开展智慧环保建设,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四、适用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五、术语释义

VOCs:(Volatile O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PM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 2.5 微米的颗粒物,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在空气中含量(浓度)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

PM10: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称为可吸入颗粒物,又称为PM10。

DPF:(Diesel Particulate Filter)柴油颗粒过滤器,是安装在柴油车排气系统中,通过过滤来降低排气中颗粒物的装置。

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梁伟鹏6212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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