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194/2017-00019
  •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 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2017-03-09
  • 2017-03-09
抓改革 促转型 努力打造文明规范和谐的出租汽车行业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责成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完成出租汽车管理、移交、接手及行业改革等工作。2016年 9月6 日,中牟县出租车管理工作从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移交至我局,县公安局停车场管理中心与县交通运输局合署办公。为确保我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稳妥有序推进,为开好头、起好步,努力探索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新局面,我局积极从队伍建设入手,认真梳理行业管理要求,学习贯彻《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查处违法经营,维护市场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自移交工作完成以来,按照全省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会议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和活动,着力规范行业管理,维护出租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从业人员服务素质,树立行业文明新形象。

一、主要概况

我县现有两家出租车公司:中牟县雁鸣湖出租汽车公司和中牟县绿博园出租汽车公司,共有车辆500台,实行公司化经营,共有出租车从业人员849人。考虑即将加入的网约出租汽车,我县的出租汽车市场将逐渐趋于饱和,对城市出行需求的满足将会由政府管控逐渐转为市场调控。

    二、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河南省委第九届十一次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二)改革目标。认真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理念,从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方面进行调整和改革,创新、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推进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性出行服务体系,保持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推进实现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定位我县出租车行业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多层次个性化运输服务,但是不应将出租汽车作为我县城市交通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从缓解交通压力,保护我县环境等多角度考量,以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交通结构为基本方针,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调整出租汽车整体运力。

(二)完善健全机制,建立应急预案

为提高出租汽车行业458811处置能力,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反应迅速、妥善处理”的工作机制,及时、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维稳处置应急预案。深入企业,主动服务,及时掌握出租车驾驶员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预防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事件发生,确保出租汽车行业总体和谐稳定。利用出租车监控平台密切关注司机动态,积极开展维稳工作,维护市场稳定,做到每日一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多措并举,做好出租车深化改革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调研工作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筹备,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作为重点任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与《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令2016年第6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我局经过认真调研,借鉴外地经验,对我县出租汽车行业现存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中牟县出租汽车改革实施方案》《中牟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细则》《中牟县小型客运车合乘出行意见》等具体办法,制定了宣贯培训方案,多层次开展宣贯培训,并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稳妥推进出租汽车改革工作。

2、推进巡游车行业转型升级

为促进巡游车与网约车新老业态融合健康发展,使巡游车适应市场需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2016年12月27日,我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省运输局召开的迅游汽车转型升级“95128”电话服务推进会,此次会议我局充分认识到了开通使用叫车平台的重要性,今后我局将逐步开展城市叫车服务电话的开通和使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95128”官方叫车平台的建立。届时将会通过电话、平台、手机APP等多渠道提升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能力,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出行服务,以此提升巡游车行业竞争力、

3、规范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

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协同法制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我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准入条件、许可程序、经营管理、行政处罚等内容。

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其车辆,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对网约车实行政府指导价,其运营价格应在巡游车的1.5倍以上。

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协同法制部门应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4、落实出租汽车经营权改革

目前我县巡游西湖租汽车经营权均已实行无偿使用,经营期限未8年,我局将继续强化行业监管,依照《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要求,每年一次对出租汽车经营者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经营期限届满或信誉等级不合格者收回其经营权,对信誉质量考核先进的有限许可延续经营。

    2017年,我局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加强执法力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出租市场的服务质量,降低投诉率;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促进出租车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确保出租车安全营运、文明行车,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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