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6664/2023-00088
  • 中牟县人民政府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3-03-20
  • 2023-03-20
  • 通知
  • 牟防办〔2023〕5号
  • 有效
中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人防工程参建单位、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维护使用单位:

为做好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我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将《中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3月20日


中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要求,依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办〔2018〕63号)和《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牟政〔2020〕3号),结合营商环境总体工作要求与我办工作实际,推进人防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确保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行稳致远,制定本计划。

一、随机抽查范围

中牟县域内人民防空工程。

二、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范围

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随机从执法人员库中选派。

被抽取的执法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抽查、检查内容

1.对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的行政检查;

2.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行政检查;

3.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人防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监理项目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行政检查;

4.对施工单位不履行人防工程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行政检查;

5.对人防工程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行政检查;

6.对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行政检查;

7.对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行政检查;

8.对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行政检查;

9.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人防工程的行政检查;

10.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人防工程的行政检查;

11.对承包单位将承包的人防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政检查;

12.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和行政检查;

13.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行政检查;

14.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及平时开发利用检查;

15.人民防空建设检查。

五、抽查、检查实施方式

依据我办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计划,通过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对已经审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使人防工程保持良好使用状态。检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和专业机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结果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等市政府规定的网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

六、法律责任

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将重点抽查近期审批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已竣工的人防工程及市长热线转办件所涉项目。

对在审查、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和《郑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使用管理办法裁量标准》等相关规定,责令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同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与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1.中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中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