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970631/2022-00004
  • 中牟县城市管理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2-03-29
  • 2022-03-29
中牟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2022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

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县政府2022“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本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组成

(一)抽查对象

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二)抽查人员组成

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随机从《中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抽查内容

根据《中牟县城市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项目开展检查,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四、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按照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5%进行抽查工作。

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五、抽查方式

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检查和数据上传公开工作。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并及时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传有关情况

六、抽查结果运用

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在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随机”抽查情况及时上传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随机抽查结果,并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定程序及时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权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相关责任科室(二级机构)和人员务必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高执法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执法人员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执法意识,转变执法理念,在检查工作中要廉洁执法,依法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效能效果。

(三)重视执法管理。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周报和总结工作,按照市城管局的要求,做好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实施和报告,同时做好资料汇总和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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