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相关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贯彻落实《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办〔2018〕63号)和《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牟政〔202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工作,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制定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一、建立、更新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数据库
根据监管要求,建立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数据库,监管对象信息和执法人员信息录入数据库,并根据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数据库内容动态更新。
二、落实抽查时限
要合理调配现有环境执法资源,随机抽查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监管对象按时限进行抽查。检查随机抽查人员要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抽查留痕
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制作《现场监察记录》,可使用移动执法设备或手写输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实施监管执法的人员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录入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四、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抽查工作结束后,定时向社会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附件: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表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