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中牟县狼城岗镇树人学校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中牟县狼城岗镇树人学校:
你校《树人学校申请延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同意你校收费标准延续执行,具体如下:
一、学费
小学:4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小学:4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你校应通过设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