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管道燃气经营加强安全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22〕48号),维护燃气领域安全稳定,进一步规范我县瓶装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引导用户安全用气,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排查内容
1.重点排查整治瓶装燃气使用企业、单位、用户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使用“黑气”现象。
2.违反安全用气规则,违规将气瓶横放、倒置、加热气瓶,倾倒残液,用气瓶相互转充或者将气瓶改充其他介质燃气。
3.故意损坏气瓶信息化标签、阀门或者改变气瓶漆色,擅自拆除、改装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等问题。
4.重点排查整治酒店、饭店特别是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住改商”等场所开展餐饮服务的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
二、细化管理模式
在管理模式上进行细化。一是向用户广泛宣传整治工作措施,建立自有钢瓶和用户档案。二是摸排用户、流动商贩充装的非自有钢瓶的数量,并开展非自有钢瓶置换工作,与正规液化气企业签订用气合同,瓶体上必须统一涂敷企业标识。三是实现从企业灌装站气瓶充装—供应站(服务点)—送气工—用户的各个流转环节全程信息管理,实现用户通过电话或网上预订,企业配送上门。四是依托村居(社区)力量建立网格巡查机制,组织开展瓶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
三、加强执法力度
在执法上加强执法力度。一是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过期和报废钢瓶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倒气、掺混二甲醚等液化气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对出现的无证经营、流动经营、跨地区经营和流动充装、无证充装以及充装过期气瓶、不合格气瓶、非自有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四是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模式,共同打击燃气市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