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11688/2016-00026
  • 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 城乡建设
  • 2016-03-24
  • 2016-03-29
中牟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行动的通知》(豫建城〔2016〕10号)和《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城管〔2016〕84号)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城镇燃气行业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城镇燃气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专项排查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督查指导专项排查行动工作,检查落实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工作进展。    

组    长:王书民        

副组长:卢玉东   张  涛(监察队)  白卫东        

成   员:热力办    监察队     市政管理所

二、排查内容

(一)规划建设方面

主要排查车用燃气加气站、瓶装液化石油气站、管线等燃气设施的规划建设是否符合我县燃气发展规划要求;新建、改建、

扩建燃气项目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三同时”规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管线不按规划路由实施的情况。

(二)燃气设施方面

主要排查燃气经营企业是否设置燃气设施及管线的防腐、绝缘、防雷、防静电、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与其他建筑和设施的安全防护间距是否符合标准;老旧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是否及时更新改造,是否对穿越地下空间的燃气管线实施了重点巡查防护和漏气监测;是否强化燃气设施监测、预测和预警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无证经营方面

主要排查车用燃气汽车加气站、瓶装液化气加气站、燃气储备站等燃气企业无证经营情况,对于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县建设局将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83号令)和《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关停整顿。

(四)企业管理制度方面

主要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关键岗位的职工是否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立和实施了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整治台账并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整改消除。

(五)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方面

主要排查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安全评估、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燃气企业应急队伍建设及抢险设备、器材和设施的配备情况。

(六)以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主要排查以往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台账,是否限期整改到位。  

三、排查时间和方式

本次专项工作采取企业自查自纠,燃气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等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3月23日—4月1日)

自查自纠期间,各燃气经营企业自查与县建设局热力办检查

同步进行。全县所有城镇燃气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治理,对于自身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尽快协调解决。县建设局热力办指导督促燃气企业做好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治情况。相关企业单位于4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县建设局热力办。

(二)抽查整改阶段(2015年4月10日—4月15日)

县建设局将组织人员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自查情况进行通报,严重的予以关停整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实效

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各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好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建立项目联络员制度,做到上下衔接顺畅,同时建立工作日报告及周报制度,各燃气企业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二)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消除隐患

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全面排查,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特别是对以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着重进行整改。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确保各类隐患得到及时整治。

(三)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确保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运行;要认真落实检查责任,对重要环节、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确保不发生事故。因为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导致产生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采取多种督导形式,落实整治效果,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形式,坚持每周督查,加大督导频次,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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