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9日,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在新世纪广场开展首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本届文化遗产日活动主题是“文化遗产与‘一带一路’”。在此次宣传活动中,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围绕活动主题,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结合,采用会场布置展板、悬挂宣传条幅、现场发放文物保护宣传彩页、讲解等方式进行。累计印发宣传彩页2000余份,在会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悬挂条幅20条,接待群众千余人。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深了文物保护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提高了社会对文化遗产的认识,激发了群众的文化热情和历史责任感。
工作人员在布置会场展示区域
活动现场
在烈士陵园悬挂宣传条幅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撰文:李文博 摄影:朱云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