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77953/2025-00041
  • 中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共卫生监督
  • 2025-12-01
  • 2025-12-01
中牟县忆家快捷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牟卫公罚﹝2025﹞23 号

处罚名称:中牟县忆家快捷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相对人名称:中牟县忆家快捷酒店

处罚依据: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处罚单位:中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