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办组织人员对刁家乡沿线环境卫生及村庄卫生进行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积存垃圾,将依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牟政﹝2015﹞14号)的要求,由县财政从责任乡镇基础公益补贴中核减。现将存在问题交办刁家乡进行整改,责任乡镇务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发送至lining222@yeah.net邮箱。
一、镇区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
二、中刁路“天增烩面”北侧有积存垃圾1m³。
三、中刁路水沱寨村西有积存垃圾2m³。
四、中刁路庙张村口对面收蒜摊点占压快车道。
五、中刁路“液化气站”北侧有散在垃圾。
六、中刁路西陶村“一分利平价超市”前有散在垃圾。
七、中刁路赵集村段“旭派电池”前有杂物堆放。
八、中刁路赵集村牌西边有积存垃圾。
九、龙王庙村内有杂物堆放、杂草和粪堆堆积。
十、镇区北废品收购站北侧有散在垃圾。
十一、刁黄路“蓝天酒楼”广告牌周围有散在垃圾。
十二、刁黄路“天能电池”门前有杂物堆放、散在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