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0日,县创建办组织人员对韩寺镇沿线环境卫生及村庄卫生进行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积存垃圾,将依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牟政[2015]14号)的要求,由县财政从责任乡镇基础公益补贴中核减。现将存在问题交办韩寺镇进行整改,责任乡镇务于8月12日下午5时之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发送至lining222@yeah.net邮箱。
一、治理镇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商店门前杂物乱堆乱放、地面卫生保洁不到位;
二、清理中刁路韩寺段生产路口及入村口杂草和垃圾;
三、清理古城村房前屋后杂草、散在垃圾;
四、清理古城村东生活垃圾;
五、取缔古城村入村口路南简易棚、修车摊点;
六、规范“寺后村卫生所”北侧料物占道;
七、清理“半截楼村卫生所”对面积存垃圾;
八、清理“半截楼村卫生所”向北100米路东垃圾;
九、清理陈桥村北韩潘路东大量杂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