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县创建办组织人员对大孟镇沿途环境卫生、镇区卫生及村庄卫生进行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积存垃圾,将依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牟政[2015]14号)的要求,由县财政从责任乡镇基础公益补贴中核减。现将存在问题交办大孟镇进行整改,望大孟镇于7月17日下午5时之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发送至lining222@yeah.net邮箱。
一、责任单位:大孟镇
1、清理五所楼村向西100米路南积存垃圾;
2、清理五所楼村向西100米路北积存混合垃圾;
3、清理五所楼村向西110米路北积存生活垃圾;
4、清理彦岗村委前中转站周边积存垃圾;
5、治理六符营村街道脏乱差;
6、清理信王村西桥南积存垃圾、主街道两侧散在垃圾;
7、清理信王村料物占道;
8、清理郑岗村内散在垃圾;
9、规范郑岗村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料物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