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9日上午,县创建办组织人员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了督查,现将发现的问题交办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请各责任单位务必于6月20日中午12时之前整改到位,县创建办将跟踪督查。
一、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1、治理府前街北段与青年路交汇处(中牟大厦门前)临时摊点及广告牌;
2、治理建设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占道经营;
3、治理商都大道路北(翠鸣湖南门口)占道经营及对面店外杂物堆放;
4、治理青年路(万隆商场门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5、治理爱乡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出店经营。
二、责任单位:公安局
1、治理商都大道翠鸣湖南门口机动车乱停乱放;
2、治理商都大道路北电力学院门前摩的乱停乱放;
3、治理官渡市场周边机动车乱停乱放。
三、责任单位:住建局
1、官渡大街东段(解放路-城东路)路面保洁不到位;
2、清理官渡大街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南角路沿石上积存垃圾。
四、责任单位:水务局
1、清理滨河路北侧绿化带内白色垃圾;
2、清理万洪路小清河二桥下白色漂浮物及河坡上的垃圾。
五、责任单位:青年路街道
清理青年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北角积存垃圾。
六、责任单位:东风路街道
清理文博路东头路南侧积存垃圾。
七、责任单位:广惠街街道
清理中万路路南岗头桥村以东垃圾中转站内积存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