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于2018年4月8日对因到期未校验的医疗机构予以注销。
如被注销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牟县人民政府或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中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