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231/2016-00083
  • 中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卫生,体育,医疗,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健康,预防,防控
  • 2016-09-08
  • 2016-09-08
中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中牟县2016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为指导我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

(一)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二)加强卫生计生和教育部门的配合与协作,指导并促进学校和托幼机构免疫预防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二、目标

(一)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小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率和所有在托(校)儿童的接种证查验率分别达到100%。

(二)所有在托(校)儿童预防接种证补证后建证率达100%。

(三)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单位,所有在托(校)儿童补种后各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和全程接种率分别达到98%和95%。

三、查验范围、对象及内容

(一)查验范围

各级各类(含私立、民办等)托幼机构和小学。

(二)查验对象

1. 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的儿童。

2. 各学年期间接收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三)查验内容

1. 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

2. 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四、查验工作的实施

(一)县卫生防疫站、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托幼机构和小学的查验工作,根据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数量,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参与到查验工作各个环节,并督促托幼机构和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查验工作,形成协调机制。

查验期间,对已达到某疫苗针次的,往年已经入托(学)的,

也可开展查漏补种,但补种数据不作为今年查验工作量。

    (二)托幼机构和学校在新生报名须知中,应明确告知家长

报名时须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提交预防接种证,并查验是否加盖“基础免疫已完成(或入托已查验)”和“加强免疫已完成(或入学已查验)”印章。对于办理入托手续的儿童,幼托机构要查验其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否加盖“基础免疫已完成(或入托已查验)”,对于办理入学手续的儿童,学校要查验其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否加盖“基础免疫已完成(或入托已查验)”和“加强免疫已完成(或入学已查验)”印章,对于已完成接种并加盖印章的儿童给予办理入托入学手续,对于未完成接种的儿童督促其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或补种,待接种或补种完成并加盖印章后方可办理入托入学手续。学校可留存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备查,接种证遗失者,须到原办证单位补办。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全校(院)查验工作,班主任作为本班查验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班新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按照要求将其每个儿童的接种信息登记到《中牟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1)中,而后汇总到《中牟县2016年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情况及应补种人数汇总表》(附件2)中。汇总后,将以上两个表格交予辖区内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查验摸底工作一般要在开学后20天内完成。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开展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相关人员培训,要全程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查验工作。

(三)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收到学校、托幼机构交予的儿童接种信息登记表后,要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及有关规定,确定儿童是否需要补种疫苗以及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对于需补种疫苗的儿童应填写《中牟县2016年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补种疫苗通知单》(附件4),并交予学校,学校要及时交予儿童家长作为补种的凭据,同时督促儿童家长到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补证或补种漏种疫苗。预防接种门诊要及时补种疫苗,对不需补种或已完成补种的儿童可在预防接种证上加盖“入托已查验”或“入学已查验”字样。补种结束后,学校要及时收集已补种完成的儿童的补种通知单备查。补种工作原则上要在开学后40日内完成。

                                  (四)实施补种工作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要对《中牟县2016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1)、接种证、信息化系统进行更新完善,及时纳入当地常规免疫工作管理;同时填报汇总《中牟县2016年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3),上报至县卫生防疫站。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措施,做

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是保护儿童健康、避免相关疾病暴发流行的有效措施,是法律赋予教育和卫生部门的神圣职责,必须作为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维护托幼机构、学校正常秩序的大事来抓。

(二)明确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县卫生防疫站负责对托幼机构、学校和接种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承担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工作,提供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登记、统计和宣传资料,指导辖区内接种单位开展补证、补种的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和数据资料并上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负责指导、协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同时,要保持与托幼机构和学校的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协调、督促托幼机构和学校通知未按时补种者尽快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负责对托幼机构、学校实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指导托幼机构、学校建立和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责任制及其具体措施;组织托幼机构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责任人参加培训;将该项工作纳入对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控制工作的考评内容,加强督导检查。

托幼机构、学校负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具

体实施。实行托幼机构、学校校(园)长负责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并做好各种表格的填写、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及评价,确保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应加强对预防接种证查验、疫苗补种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每年11月份,县卫生计生委和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学校、托幼机构的预防接种证查验率和补种后全程接种率进行考核,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对在此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及奖励,对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