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今年4月份是全国第28个爱国卫生月,4月7日是第67个世界卫生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家〔2014〕66号)文件精神,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6〕1号)要求,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过境道路沿线、无主居民楼院、农贸市场、车站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预防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保障全县居民的身体健康。县爱卫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第28个爱国卫生月主题:灭蚊防病 健康你我
(二)第67个世界卫生日主题:糖尿病
二、活动目标
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以预防春季传染病为重点,围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和“灭蚊防病、健康你我”的活动主题,通过对城乡居民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组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等形式,引导广大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努力营造整洁、卫生、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健教专栏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各类新媒体,以“灭蚊防病、健康你我”为活动主题,以普及登革热、寨卡病毒病、黄热病等蚊媒传播疾病和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防蚊灭蚊知识以及预防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知识为重点内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蚊灭蚊、预防疾病的能力以及有疑似症状主动就医的意识。
1.组织主题现场宣传活动。4月7日上午9点至12点,以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选择辖区内人群聚集的场地,以展示宣传板面、设立义诊台、发放宣传品为主要形式,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月暨第67个世界卫生日集中宣传活动。县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县环保局、县教体局
2.通过更新单位、社区的健康教育宣传栏(2016年第二期),发放宣传册(宣传品),播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片,开展“卫生健康大讲堂”活动等宣传形式。做到宣传工作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爱卫会成员单位
3县属新闻媒体要通过电视、广播等广泛宣传国务院、河南省、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爱国卫生月主题宣传活动。县广电总台要开设专题专栏,跟踪报道城乡环境整治动态情况,大力宣传创卫知识,加大公益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卫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对正面典型宣传,对存在问题曝光。发挥网络优势,利用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做好宣传工作。县爱卫会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责任单位:县广电总台、县爱卫会成员单位
(二)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以“清洁家园、灭蚊防病”为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职能工作,一是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开展“三清”工作,即清理垃圾、清洁水体、清除卫生死角;二是组织春季全民健身活动;三是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清理居民区(无主管居民区、城中村要作为重点)院落、楼道、楼顶、雨棚、地下通道、储藏室及绿化带等地的杂物、垃圾,清除乱贴乱画和卫生死角。
牵头单位:各街道办、县房管局
2.开展“六小”等公共场所卫生整治,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发生。
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委
3.整治商场、影剧院、歌厅、网吧等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卫生。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广旅游局
4.加强农贸市场和各类交易市场的卫生管理,做好划行规市,完善保洁机制,及时清除垃圾。
牵头单位:青年路街道,各乡镇
5.清理工地(包括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待建工地)积存垃圾,整治施工秩序,规范施工要求。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6.清理大街小巷乱摆摊点、露天烧烤、乱搭乱建、乱置招牌、乱摆乱放,乱贴乱画。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7.清理城区内河道、沟渠两岸的垃圾、污物、白色污染,清除河道、公园、广场水体内漂浮、淤积的垃圾污物,改善卫生状况和水质。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8.完善交通标志设施,加强车辆、行人交通秩序管理,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9.整治汽车站、停车场等窗口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过境路线责任区内积存垃圾杂物。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10.清理查处超标排放“三废”的企业和尾气不达标的机动车辆,加大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11.组织县属医院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医疗咨询等活动。加强医院卫生管理,杜绝医疗废水和医疗废弃物污染环境问题。
牵头单位:县卫计委
12.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改善教育教学环境卫生。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以“灭蚊防病、健康你我”为主题的班会。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13.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结合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以灭蚊为重点,集中开展蚊蝇、蟑螂防制和春季灭鼠活动,消灭鼠、蚊、蝇、蟑孳生,切断疾病传播途径。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14.各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整治单位、单位居民楼院环境卫生,清除各类积存垃圾、污水、杂物和卫生死角。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县直及驻县单位
16.清理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城郊村以及空闲无主管地带等部位的积存垃圾,要清捡花坛、绿化带废纸、塑料袋等垃圾杂物,清理恶臭水体,清除卫生死角。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农村地区重点抓好乡村公路两旁、村庄周边以及农户庭院外的生活、建筑垃圾和恶臭水体的清理整治。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8日-4月7日)
各单位根据活动内容及工作分工,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4月7日为集中宣传日,各有关单位按照县爱卫办统一部署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8日-24日)
各单位根据活动内容及分工要求,全面进行环境整治,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活动,重点治理影响县容环境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巩固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4月25日-30日)
各承担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已整治的区域要注重保持,出现新问题及时整改,对整治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县爱卫办将组织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主抓,指定专人负责,要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分工制订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爱国卫生月宣传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确保活动有计划、有落实。
(二)突出重点,坚持长效。各单位要将突击清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针对重点区域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并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三)搞好督导,奖优罚劣。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保证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系列工作有序开展。县爱卫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活动计划和组织开展情况纳入年底考核。
(四)分工负责,加强协调。县爱卫办做好本职工作承担的任务之外,主要是加强督导检查,以发现问题为主;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以及县爱卫会成员单位以清理整治为主。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取得实效。
各乡镇、街道、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于4月6日前将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报县爱卫办健教科;4月30日前将爱国卫生月活动工作总结报县爱卫办健教科。联系电话:62126906邮箱:zmxawb817@163.com。
附件:1、中牟县第28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统计表
2、中牟县第28个爱国卫生月宣传口号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