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6664/2024-00019
  • 中牟县人民政府
  • “放管服”改革,改革任务落实
  • 2024-03-22
  • 2024-03-22
中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关于优化部分货运车辆城区道路通行管理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部分货运车辆城区道路通行管理措施进行优化。具体通知如下:

新城区人文路以东(不含本路)、滨河路以南(含本路)、恒安路以北(不含本路);老城区城东路以西(不含本路<建安路至官渡大街段除外>)、建安路以南(含本路)、中万路以南(不含本路)、恒安路以北区域(解放路东风路以南、建设路东风路以南、中兴路东风路以南、东风路解放路以东区域除外),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悬挂新能源号牌的中型、轻型、微型厢式、封闭式货车(以上车型均不含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除早晚交通高峰期外准许通行。

(早高峰期:每日7:00-9:00;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晚高峰期:17:30-19:30,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晚高峰期:17:00-19:00)。

轻型多用途货车不限行。

其他货运车辆城区禁行区域通行政策不变。




中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1日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