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河长办按照河长制工作“见河长、见行动、见实效”的要求,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对各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通过现场督查,发现各乡镇、各单位均积极行动,对河流开展常态化整治管理,我县河流面貌逐步改善,但还存在部门河道岸边有生活和农业生产垃圾、河流水质间歇性浑浊、河岸存在违章旱厕和河长制公示牌损坏等问题。针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县河长办要求:一是各乡(镇、街道)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并将整治结果至县河长办反馈。二是各级河长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巡河力度,及时反馈信息和解决巡河中发现的问题。三是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河道两岸村寨群众的宣传教育,做到“河湖长制”人人知晓,提高群众自身河湖保护意识。